一、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5日-2023年6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在职人员报名表》(附件2,其中“岗位编码”请务必填写清楚),同时附个人简历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科及以上阶段学历与学位证书、最高学历成绩单、专业技术资格证、岗位要求的相关科研成果及获奖等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需合并为一份PDF文档,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xxzxrsc@infomail.mnr.gov.cn,压缩包和邮件标题格式均为:岗位编码-姓名-专业-学历,例如:20231401-张三-城乡规划(专业代码0833)-硕士研究生。
请考生将报名表中的各项信息填写完整,不可空项,没有相应内容的项目须填“无”。未按要求上报材料者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进入笔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结果和笔试人员名单及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上公布,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岗位,经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按照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三)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分值为100分)和面试(分值为100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
2.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能力测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按照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采用现场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
4.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北京市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上述证件均需原件,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体检和考察
1.各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发布。
2.信息中心组成考察组赴应聘人员所在单位对应聘人员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对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或未通过考察、体检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后,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的,不再进行递补。
二、聘用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报考信息时请认真填报,填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
(二)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应确保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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