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摘要】2017年7月24日,随着《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公布,仔细研读后发现其根本思路是“与时俱进、简政放权”。根据其修订内容,小编给大家整理出了大家最关注的其中的2个政策,供大家参考。
持证范围加大
《征求意见稿》要求所有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都必须为注册建造师。
《征求意见稿》中将原《规定》由“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修改为“建设工程项目”,去除“大中型”,即所有项目都需要注册建造师证书执业;将原《规定》由“项目负责人”扩大到“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都需要注册建造师执业。今后不只项目经理需要具备建造师关于《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解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均需要建造师证书,且一岗一证,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用一个证书。从这个需求量来说,一个项目,至少得有两个人,这样一来至少增加了一倍的市场需求量。
二级建造师全国执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工程所在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增设或者变相设置跨地区承揽工程项目执业准入条件。
对于走工地管理路线的项目经理来讲是福利,就业面广了。很可能全国划定统一分数合格线,总的来说,二建证书越来越有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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