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请资质及升级、增项将核查主要人员社保,并加强监督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0月9号下发《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相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首次申请资质及升级、增项将核查主要人员社保,并加强监督。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0月9号下发《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相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不再考核国家级工法、专利等指标;取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特级资质企业可承担相应的单项合同额建筑工程的限制。通知中还明确,对已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调整为简单换证,资质许可机关取消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指标的考核。
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份通知只是对既有资质的企业换证时,不再考核资产、人员、装备指标。但对企业资质的新设、增项和升级,上述指标,依然在考核范围之内。也因此,包括培训机构、已有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都认为,这份通知,对目前市场上的挂靠行为,影响不大。住建部通过中国之声首次回应业内对该文件的关注。建筑市场监管司施工处处长逄宗展说,不能孤立地看待这份文件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要求和影响。自去年底以来,住建部就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进一步简政放权,科学合理地监管建筑业企业的资质。
逄宗展介绍说,在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通过进一步简政放权释放改革红利,给行业和企业发“红包”,让企业集中更多的力量用于市场竞争,而不是应付政府的行政审批,这有利于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经济稳定增长。逄宗展表示,这份通知,并不是将建筑业相关的资格证书变成废纸一张,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更加科学地监管。
逄宗展表示,李克强总理反复强调,该放的权坚决放开、放到位,要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该管的事必须管住、管好,要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所以监管部门不再一味追求事前审批,而是要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些主管部门的举措,也在证明着这一点。本月14号,沈阳市城建委公布了一家燃气安装公司的资质违法问题。通报中称,在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管理过程中发现,该燃气安装公司的注册建造师不满足相应资质等级标准要求,责令企业在3个月内限期整改,整改期内不得申请资质的升级和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而一系列的数据也表明,主管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的违法变更资质问题,并没有放松监管。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各地共查处有转包行为的企业626家,有挂靠行为的企业807家,有出借资质行为的企业235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人员,主管部门分别采取了停业整顿、罚款、限制招投标资格等一系列行政处罚或行政管理措施。
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施工处处长逄宗展说,下一步,在企业首次申请资质以及资质的升级、增项时,许可机关通过核查主要人员的社会保险证明,一定程度上,也能防止个人执业资格的挂靠问题。
事实上,关于企业资质的问题,中央相关部委近期不断出台相关通知,目的正是为了建立科学、合理的资质标准设定和监管体系。比如环保部将于11月1号正式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就明确地从制度层面,解决“红顶中介”的问题,其中明确规定:负责审批或核准环评文件的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出资设立的企业、从事技术评估的企业,均不得申请环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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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0月9号下发《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相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首次申请资质及升级、增项将核查主要人员社保,并加强监督。
今年6月,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首次申请资质及升级、增项将核查主要人员社保,并加强监督,截至到6月份,已经取消了149项国家级职业资格。7月15号,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对于包括建筑行业在内的企业来讲,或许,再也不必通过借证等非法的手段,来申请、维护、变更资质;而从业者也不必挖空心思为“挂靠牟利”而考取证书了。
“砍掉”不必要的资质要求,管好必须的资质条件。人才与企业减轻了负累,监管部门少了不必要的“力不从心”。而对于必须保留的,涉及公共安全、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职业的准入资格,依法、科学、有效地监管,既尊重法治原则,又尊重市场规律,不断地激发市场经济主体的活力,释放创业创新的激情。可以肯定的是,在简政放权的进一步深化和落实过程中,企业资质问题,将会逐步进入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上来。
本文节选于中国广播网文章《建造师等资格证挂靠火热,住建部出重拳监管建筑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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