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开展“金牌建造师”评选活动

06-26来源:很i学教育作者:很i学阅读:34次

盐城市开展“金牌建造师”评选活动

关于组织开展盐城市“金牌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盐建协字[2015]3号

各县(市、区)建筑业(监理)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省住建厅《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实施方案》、市城乡建设局《盐城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优秀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经市城乡建设局同意,盐城市建筑业协会、盐城市建设监理协会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盐城市“金牌建造师”、“金牌总监”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会员企业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持有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岗人员。

二、评选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盐城市开展“金牌建造师”评选活动,方可申报盐城市“金牌建造师”、“金牌总监”。

1、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无拖欠工人工资现象。

2、创新能力强。爱岗敬业,善于创新,重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运用,在关键技术和施工工艺上不断创新,有所建树。

3、管理水平高。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健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坚决,管理规范、施工文明、队伍和谐,项目管理环境良好,在建筑工程综合大检查中,项目得分在所在地区排名前列,无质量和亡人事故。

4、工作业绩优。获评“盐城市优秀建造师、总监”,近三年所负责或主持的建设工程项目累计获得2项市级优质工程奖(含外出施工)或1项省(部)、国家级优质工程奖;1项以上市、省级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奖或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奖;1项以上市、省(部)、国家级工程技术类奖(含工法、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技术专利、QC成果等)。获得其他荣誉,均作为评选的优先条件。

三、申报程序

1、各县(市、区)“金牌建造师”、“金牌总监”候选人由所在企业向当地协会推荐申报,其他会员企业直接向市协会秘书处推荐申报。

2、按照说明填写《盐城市金牌建造师、金牌总监申报表》,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人身份证、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职称证书、工程项目证明、奖励证书复印件及本人2寸免冠彩照1张等一并报送。

3、市建筑业协会、建设监理协会秘书处负责受理各县(市、区)和其他会员企业申报,并进行资料初审,提出初审报告;评审委员会审议初审报告并票决,评选出盐城市“金牌建造师”、“金牌总监”;在市城乡建设局网、盐阜大众报等媒体公示结束后,发文表彰。

四、激励措施

对获评盐城市“金牌建造师”、“金牌总监”荣誉称号的人员,

市协会发文表彰、颁发证书,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优秀建造师、总监,所在企业发放不低于2000元的奖金。同时,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评先评优、市场准入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中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收,综合考评加分等)。

五、评选时间

盐城市“金牌建造师”、“金牌总监”评选活动每两年组织一次。首次评选为2013-2015年度,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底。

盐城市建筑业协会盐城市建设监理协会

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50号(市城乡建设局4楼、11楼)

邮编:224000

电话:0515-881801030515-88423277

附件:1、盐城市金牌建造师申报表

2、盐城市金牌总监申报表

盐城市建筑业协会盐城市建设监理协会

201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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