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4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报名条件
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任发[2002]111号)和《人事部《关于减少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的社保》符合《关于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8号)规定的人员可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具体报考要求可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报考要求”栏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科或工程经济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士学位,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工作3年以上;
3、取得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2年以上;
4、取得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1年以上。
(二)符合《建筑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条件的人员,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考“建设工程经济学”和“建设工程管理”两门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工程专业”两门科目的考试管理与实践》:
1、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20年以上。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还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合格后,发给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该证书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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