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青岛一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组织、政工)处:
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至我市,现将合格证书(附件1)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一)主管单位办理
考试合格人员本人按要求准备办理合格证书所需材料,提交至主管部门(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各主管部门汇总办理成绩单材料后,在集中领取的时间内(2024年3月16日-3月29日)到青岛市人事考试中心(山东路15号院内2号楼1楼服务大厅)办理合格证书。
(二)邮寄办理
考试合格人员本人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里的证书邮寄栏登记本人有效邮寄地址,证书将通过邮政速递公司寄递。考试合格人员须在签收时现场支付邮寄费用,资费标准:青岛市内15元(包括六区四市),市外国内20元。
(三)个人办理
考试合格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在集中领取时间内(2024年3月1日-3月15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青岛市人事考试中心(山东路15号院内2号楼1楼服务大厅)办理。
办证时间
主管部门集中领取时间: 2024年3月16日-3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个人集中领取时间:2024年3月1日-3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在集中领取时间内领取证书的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五年内另选时间(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按要求领取证书。
咨询电话:0532-12333。
三、办证所需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2021年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2,主管单位填写)。
(三)主管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主管单位统一办理时携带)。
四、注意事项
(一)各主管单位请根据要求填写汇总表,同时还需提前3天将电子版数据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青岛市人事考试中心邮箱:qdrskszxzs@qd.shandong.cn。
(二)合格人员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主管单位办理、个人办理或邮寄办理任一方式办理证书。
(三)根据鲁人社字〔2019〕12号文规定,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将由省人社厅集中上交指定的印制企业统一销毁。
(四)根据人社厅发〔2021〕97号文规定,自2021年12月16日起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启用电子证书2021年山东青岛一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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