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上海市2021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纸质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自2021年12月17日起,一级建造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 )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现将领取上海市2021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纸质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快递领取
为方便领取纸质证书,考生可选择快递服务领取证书。
(一)快递申请集中受理时间
2024年2月21日至3月31日
集中受理时间之后仍继续提供快递服务。
特别提示:近期发放证书数量多,为确保证书安全,将分批次发放,请耐心等待。
(二)快递申领流程
1.通过手机扫描以下“证书预约快递申请”二维码,在线填写考生姓名和报名证件号后八位,并按系统提示完成快递下单申请,务必提供准确的收件信息。
(以上链接仅供2021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证书快递服务使用)
2.快递费用(到付)由考生承担关于领取2021年上海市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纸质证书的通知,费用标准以顺丰速运官网公布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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