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工作由谁负责?评职称文件规定职称评审那些范围

12-10来源:中教文化作者:互联网阅读:416次

为了更好的开展武汉市汉南区职称评审工作,评职称文件规定了职称评审的范围必须是在本市内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用人单位中从事技术专业岗位的技术人员,以及在本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除了这些人之外,像公务员、已经退休了或者快要退休的人员、受到过刑事、政务、党纪、行政等处罚和处分的人员,刑期和处分期的时间都没满、已经被记入全省的职称失信黑名单中且仍然存在记录的以上这些人员是肯定无法申报职称的。如果申报了,被发现是有以上条件的人员,是不会通过申报的,就算审核有了结果也不算数。那么去哪里申报呢?

如果是国有企业的技术人员,企业内部都是会有申报职称部门的,所有提交的材料都会先由用人单位对业绩情况进行一个审核、公示和推荐申报,单位审核通过了,就会按照规定程序向上报送给评委会部门。

如果是民营的普通企业技术人员,一般都是自己在当地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的限制。也会由用人单位对业绩情况进行审核、公示和推荐申报评审。经过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局部门受理审核之后,报送到相应的评委会部门。要注意劳务派遣的人员要按照所签的劳动合同关系的相关渠道进行申报。

如果是自由职业技术人员,只能在武汉居住地的附近,找非公企业人才职称申报的受理地点进行申报,并走审核、公示和推荐的流程。像中小学教师、中专教师、卫生、会计等申报工作都是由相应评审委员在办公室另外发布通知,若是各高校自主评审的教师职称会有各高校自行安排。

不仅是申报地点有这些要求之外,申报数量也是要求控制的。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一般都是按照岗位比例推荐申报。没有设置岗位管理的单位,就要先完成岗位管理后,在按照岗位比例推荐。若是有特殊情况出现,就要先填写一张职称评审情况备案表后,由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就可以推荐申报了。注意以上说的仅限于事业单位上,如果是非事业单位的话就没有申报数量控制这个说法。还有参加援藏、援疆等援助行动的人员,在服务期间参加职称评审的话,也可以不受申报数量的控制。

- THE END -

1、很i学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很i学",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或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很i学编辑修改或补充。

APP客户端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400-836-8889

在线网络教育培训机构

400-836-8889

热线电话 周一至周日 8:00-23:00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ICP备20042059号-2出版物经营许可营业执照触屏版

版权所有© 广州市中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全国客服热线:400-836-8889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836-8889   举报/反馈/投诉邮箱:ucczc@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