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纸质证书发放的通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自2021年12月17日起,一级建造师资格等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 )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一级建造师资格纸质证书已送达我市,为减少人员聚集,证书采取邮寄方式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流程
(一)证书领取编号。资格证书领取编号请填写“0000”。
(二)信息采集。考试及复审合格人员使用手机扫描以下二维码,根据提示登记收件信息。
(三)采集时间。信息集中采集时间为2024年2月16-27日。
二、集中发放工作安排
信息集中采集结束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表格打印、分类、封装工作,于3月3日陆续寄出。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证书邮寄是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方便考生取证推出的便民服务,考生选择邮寄即表示接受由邮政速递人员代替自己现场领取资格证书并进行邮件投递,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签收的领取方式。
邮寄费用由考试合格人员自理。收费标准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审批服务结果邮寄送达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收件时支付。
(二)考生本人也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在邮寄工作结束后到我中心现场领取,领取时间:2024年3月4-25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人事考试综合服务大厅(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2号楼2205室,电话:88152252、88152245、86868810)。领取时做好自身防护2021年重庆一级建造师资格纸质证书发放的通告,全程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对于14天内低风险地区来渝返渝人员还须提供48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对于中、高风险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建议采取邮寄方式领取或暂缓领取证书。
(三)为保证邮寄效率,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采集,资格证书领取编号、收件地址、本人联系电话等收件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可能影响证书投递。如有疑问请咨询邮政速递13167888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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